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案的起草第二十四条有效承担起草职责的有关机关和部门不能按照立法计划提请审议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未提请审议原因和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