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开展日常巡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破坏、侵占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