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工作应当以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和对外战略为根本,以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为宗旨,畅通国际人文交流渠道,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各个领域。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