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能源等部门应当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引进高端装备、信息技术、通用航空、绿色冶金等新兴产业,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