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积极开展能源科技知识普及活动,支持社会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能源科技咨询与服务,提高全民能源科技知识和科学用能水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