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自治区采取措施加大稀土利用科技攻关力度,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围绕稀土绿色冶炼分离与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破工艺、设备、材料等方面关键技术瓶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