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管理、市区联动、良性发展的原则,推动枣庄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规范高效运作,重点投向锂电产业核心企业和优质项目。鼓励各区(市)设立锂电产业引导基金,建立与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相结合的立体化基金配置体系。发挥基金招引作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等落地枣庄,促进锂电产业集聚发展。财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与锂电产业引导基金协同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