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锂电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围绕锂电池研发制造、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等培育申报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促进创业创新资源高效对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锂电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