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六章 生态文明培育第七十七条有效组织或者参加生态旅游、户外运动等活动,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遵守旅游安全规定和文明行为规范,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原生植被,不得捕获或者采集野生动植物。生态旅游、户外运动等产生的垃圾应当自行带走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