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