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社会事业,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推动全区各族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