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政府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家庭教育、托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支持优惠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