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负有反间谍工作职责的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