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后,应当考虑国家安全因素,书面征求市国家安全机关意见。市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