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有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

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科技、经济信息等部门依法开展专利统计调查,定期公布专利统计信息。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