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心理健康矫正场所等校外机构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利用,为民族教育提供服务。

鼓励校外科技、体育、艺术等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为民族教育提供优质的课后服务。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