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工会应当会同用人单位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工作,对用人单位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监督。鼓励工会依法成立职工技术协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推动技术进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