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龙川江流域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