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