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网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互联网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处置,加强网上正面宣传,丰富网上道德实践,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