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第八条有效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证或者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申请巡游车经营许可的,应当先取得巡游车营运权。用于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