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主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