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区直属粮食储备企业承担自治区级储备粮储备任务,应当对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主体责任。设区的市和县级储备粮承储主体应当对储存的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