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储主体的信用监管,将承储主体的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