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储备粮原粮承储主体,应当在原粮轮换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财政等部门及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对轮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储备粮原粮承储主体应当及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装订归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