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强化财政投入与资金整合,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对设施农牧业、冷链物流等项目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