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建立新型工业化促进社会监督员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对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