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出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和复转退军人扎根边防、建设边疆优待政策措施;鼓励赴边就业创业,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税收、用地保障、金融等优惠,推进兴边富民与守边固边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