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