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促进和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京津冀基因和细胞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临床试验、产业转化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推动区域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支持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建设,鼓励依托基地加强京津冀产业联动,优化跨区域产业布局,巩固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