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将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动态调整监督检查比例、频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