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