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隧道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市辖县城市桥梁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铁路桥梁、公铁立交桥的管理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