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专门委员会会议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作出决定和表决事项,由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举手方式。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