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