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驻晃州镇。

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