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公章、牌匾、文件等均应冠以自治县全称。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