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巩固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置体制改革,支持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依规合理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