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以产定补、先建后补、分阶段支付的原则,支持油茶产业生产经营者实施油茶造林、油茶低产林改造、油茶抚育管护等建设活动,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在种苗、肥料、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