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