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