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在城镇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