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应当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工作格局。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