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