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五条有效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局长、副局长。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