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三条有效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提请的人事任免案材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