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城区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区河道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