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备案审查,按照《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