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