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强多边双边法治对话,推进对外法治交流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同外国、国际组织在执法、司法领域开展国际合作。

国家深化拓展对外执法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推进执法、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国家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反腐败等国际合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