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有关法律和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给予外国外交机构、外国国家官员、国际组织及其官员相应的特权与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有关法律和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给予外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